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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4年度行业“十佳优质服务企业”和“先进单位”的通知关于评选2014年度行业“十佳优质服务企业”和“先进单位”的通知为做好本年度的评优评先工作,经研究,现将评选2014年度行业“十佳优质服务企业”和“先进单位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“十佳优质服务企业”请报送如下材料: 1、承诺书(见附件1),要求:打印、加盖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名; 2、《2014年度总结》,要求:内容自拟,简要介绍企业2014年度取得的业绩及各项荣誉,字数在五百字内,打印、加盖公章; 3、《二○一四年度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2),要求:打印、加盖公章; 4、《深圳市清洁行业“十佳优质服务企业”自评表》(见附件3),要求:打印、加盖公章; 5、本单位年内获得的各种表彰、荣誉及媒体报导等复印件; 6、有声影像光盘,要求:企业自行刻录,制作时间为2012年后,主要介绍本企业的业绩和基本情况,时长约为10分钟左右。 二、参评“先进单位”请报送如下材料: 1、承诺书(见附件1),要求:打印、加盖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名。 2、《2014年度总结》,要求:内容自拟,简要介绍企业2014年度取得的业绩及各项荣誉字数在五百字内,打印、加盖公章; 3、《二○一四年度会员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2),要求:打印、加盖公章; 4、本单位年内获得的各种表彰、荣誉及媒体报导等复印件。 三、上述资料请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 四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评“优”评“先”: 1、年内没有按时按额交纳会费; 2、不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会议及活动; 3、不按时如实上报年终统计报表; 4、年内因搞恶性竞争被有效投诉二次以上; 5、曾被相关部门或媒体曝光批评的。 以上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 附:1、《承诺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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